:::

常見問答

社政課

問題一:什麼是「社區發展協會」?如何成立社區發展協會?
解答:社區發展協會係由居民自行籌組之人民團體,由該社區居民基於共同需要,循自動與互助精神,配合政府行政資源、技術指導,有效運用各種資源,從事綜合建設,以改進社區居民生活品質。
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由社區居民三十人以上發起並檢附申請書、章程草案、發起人名冊等一式四份,報經本所初審後轉陳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申請立案。

問題二:如何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解答:請申請人持身份證影本乙份、一吋相片3張及印章〈代理人另備代理人身分證、印章〉至本所社政課洽領「身心障礙者鑑定表」。請申請人持鑑定表至本市指定醫院(署立基隆醫院、基隆市立醫院、長庚基隆分院、台灣礦工醫院、南光神經精神科醫院、三軍總醫院附設基隆民眾診療服務處)辦理身心障礙鑑定。鑑定表由醫院統一寄回衛生局,經審核後轉至市府社會處,經鑑定符合障礙等級者,再由市府社會處寄發申請人。

問題三:如何申請冊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解答: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區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100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0,244元/15,366元) 
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75,000元/112,500元。 
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300萬元/450萬元。
(二)、應附文件:檢具全戶除戶及現戶謄本、本人郵局存摺影本、私章及其他等相關證件(如學生證、醫院證明等),向區公所提出申請。
(三)、承辦單位:中正區公所社政課李小姐聯絡電話: (02) 24633341轉403

問題四:應如何辦理健保費分期
解答:請被保險人攜帶身分證、私章,若無法親自辦理者請加帶申請人身分證及私章至基隆健保局聯絡辦公室〈義一路95號〉辦理。

問題五:第六類健保保費多少錢
解答:被保險人年綜合所得稅率6%含以下者,每人每月為659元;綜合所得稅率6%以上者,每人每月為749元。

問題六:尚未辦理IC健保卡者應如何辦理
解答:申請人請帶當事人及代理人戶籍謄本和印章、當事人2吋照片1張至基隆健保局或郵局辦理。

 

 

民政課

問題一:封閉型社區內之公共設施損壞,是否可請求維修?
解答:依據基隆市政府97年6月3日基府都使壹字第0970129532號函頒「基隆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修繕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共路燈之維護由本府工務處公用科支援路燈維修車輛,維修材料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自行負擔。同條第2項規定: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護
〈一)環境消毒:針對社區戶外開放性空間、巷道、中庭、水溝、地下室等處進行消毒,一年兩次與區公所同步實施。
〈二〉飲用水安全:平時發覺飲用水有遭受遭受污染時報由本市環境保護局進行水質採樣檢驗。 

問題二:里幹事下午下里辦公,民眾可否前來區公所洽公?
解答:里幹事屬外勤業務人員,經常需下里處理事務,如來區公所洽公找不到當地里里幹事,可逕洽本所「里幹事服務處」輪值人員服務。

問題三:發現違章建築,要向何單位舉報?
解答:
1.如發現違章建築,可電本所02-24633341找違建所在地之里幹事,里幹事會前往現場查看後依規定查報處理。
2.區公所擔負違章建築查報事項,是否為違章建築則由基隆市政府都發處使管課審定,如確屬違章建築,則審定核拆後交由基隆市政府都發處拆除隊排定時程進行拆除。

問題四:如何申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解答:申請報備,需要準備之文件有: 
1.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報備書。
2.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申請書檢查表。 
3. 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 
4.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築物證明文件。 
5. 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 
6.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成立管理組織之決議)。 
7. 規約(本所對規約僅做形式審查,如為規約草約,規約範本則無庸檢附)。
備齊上開文件(上述申請書表可逕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之後,可由經推選為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向本所提出申請報備。

問題五:如何辦理原住民子女教育助學金〈高中、職〉以上之申請?〈國中、小係由學校受理申請〉
解答:應備文件:1.申請書2.學校正式成績單〈學科平均須達70分以上、學期學科、體育、操行成績總平均須達75分以上〉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4.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5.存摺封面影本。向本所民政課曾小姐申請,洽詢電話24633341分機307,受理申請期間依市府民政處公告期間辦理。

問題六:如何辦理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建購、修繕補助?
解答:
一、申請人須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二、建購住宅:建購住宅未逾二年〈以政府會計年度起始日往前推算〉。
三、修繕住宅:自用住宅使用年限超過7年且5年內不曾接受政府補助。
四、家庭總收入每人每月不超過當年最低生活費標準2倍者。
五、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有價證券未超過一定數額者。
六、全家人口土地房屋未超過一定數額者。自即日起至本年10月15日止。
應備文件:
建購住宅:1.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2.所得稅及財產證明3.建物登記謄本4.切結書5.住宅照片6.領款收據7.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修繕住宅:1.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2.所得稅及財產證明3.建物所有權證明資料4.修繕工程估價單5.五年內未獲政府補助切結書6.預備修繕處照片7.領款收據8.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備齊應備文件後向本所民政課曾小姐申請,洽詢電話24633341分機307。

問題七:原住民有哪些福利補助?
解答:汔車駕訓、子女教育獎助金、房屋建購、綜合發展基金、貸款、中低收入戶建購、修繕、專門人才獎勵、技術士證照獎勵及法律訴訟救助等補助。

問題八:申請原住民福利補助處理時間如何?
解答:1.採隨到隨辦轉市政府核定。

     2.子女教育獎助金於每年3月、9月份辦理。

     3.專門人才獎勵於每年2月份受理。


調解委員會

問題一:申請調解需要的費用多少?
解答: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

問題二:如果我住在中正區請問我是應該向哪裡申請調解呢?可能在哪裡查到相關資訊?可以在哪裡查到相關資訊?
解答:依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除當事人雙方皆住居在同一區,應向該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外;不問聲請人住在哪一區,聲請調解者均應向對造人住居所、營業所或事務所所在地或刑事犯罪地聲請調解;除非雙方當事人合意由某區調解委員會調解並經該區調解委員會同意時,例外得於該區進行調解。
有關調解的相關資訊,可上網至安樂區公所網站網頁查詢或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檢索相關調解法令規定。

問題三:聲請調解之程序及方式為何?
解答:調解之聲請,須先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聲請書(書表可至本所網站表格下載區下載或親至調解委員會洽取),填載聲請書並送交調解委員會收件後,該會將於十五日內發函通知兩造到本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聲請調解方式有下列二種:
1.書面聲請:即當事人向調解委員會索取聲請書自行填妥後提出聲請。
2.言詞聲請:即當事人以言詞向調解委員會表示,而經調解委員會作成聲請調解筆錄所為之聲請。

問題四:調解當日,依當事人未到場,怎麼辦?
解答:依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於調解期日不到場者,視為調解不成立;調解不成立者,當事人得聲請調解委員會給與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前項證明書,應於聲請後七日內發給之。但調解委員會認為有成立調解之望者,得另定調解期日。

問題五:兩造已達成民事賠償之調解,但對造人卻遲不給付給付賠償之金額,該如何進行救濟?
解答:依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具有執行名義。所以得檢附調解委員會核發之調解書正本,向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民事強制執行。

問題六:在法院審理中的民事事件或在檢察署偵查中或法院審理中的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聲請調解?
解答:民事事件糾紛雖然已繫屬法院,只要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仍然可以聲請調解。換言之,已經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不得聲請。
刑事糾紛,不論是在檢察署偵察中,或在法院審理中,只要是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均得聲請調解。

問題七:法院核定的民事調解如有無效或得撤銷的原因,如何救濟?
解答:依鄉鎮市調解條例規定,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向原核定法院提起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前項訴訟,當事人應於法院核定之調解書送達後三十日內提起之。


 

 

經建課

問題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應檢具什麼文件資料?

解答:

1.申請書(非本人須附委託書)。

2.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

3.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申請土地屬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者,請填寫於「使用分區」欄,並應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5.切結書(切結該申請地段內確無建物及違規使用情事)。


問題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應繳交之費用計算基準?

解答: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土地一筆者,每件收取新臺幣伍佰元;每增加一筆土地另收取新臺幣二佰元。


問題三:如何獲得各項採購招標資訊?

解答:您可於下列網站獲得本所各項採購招標資訊: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常用查詢-標案查詢。

2.基隆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站首頁-市府資訊-招標資訊。

3.基隆市中正區公所首頁-招標資訊。


問題四:道路破損,應由哪個機關負責維修?

解答:依據87年11月16日基隆市基層建設,里鄰及零星工程本府及各區公所權責劃分協調會會議紀錄指示:街道巷弄之道路工程-(1)四米以上道路(不含四米),由工務處負責管理;四米以下道路(含四米),由區公所負責管理。(2)道路工程之興建維修水泥路面(PC)由區公所負責,柏油路面(AC)由工務處負責。


 

 

綜合行政課

問題一:一般替代役(專長)申請之限制?

1、有緩徵、申請改判體位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但緩徵原因於次年1月31日前消滅者,可於當年申請服替代役(專長)。

2、大專程度以上役男具預備軍、士官資格者。(但可切結放棄,提出申請)。

問題二:請問國民兵證書遺失,應如何申請補發?

國民兵證書遺失補發應準備下列證件:

1、本人之身分證正本

2、私章

註:本人親自辦理或由家屬代辦(代辦人另備身分證、私章)。

問題三:請問後備軍人退伍令遺失如何補發?

後備軍人退伍令遺失補發需帶:

1、填寫申請書1份

2、本人身分證影本1份

3、本人私章

4、至基隆市後備指揮部(基隆市正信路203號)申請

註:本人親自辦理或可由家人代辦。

問題四:請問辦理兵籍調查應如何辦理?

兵籍調查應準備下列證件,至本所綜合行政課辦理:

1、役男本人身分證、私章

2、全戶戶口名簿

3、最高學歷證明,如:學生證或畢業證書

4、專長證明,身心障礙者請攜帶身心障礙手冊

註:本人親自辦理或家人代辦

問題五:請問接獲徵集令後,因兄(弟)在軍隊服役可否辦理延期入營?

兄弟2人如已有1人在營服役者(限義務役),可辦延期入營,其證件為:

1、在營者在營證明(可至本所綜合行政課申請)

2、戶口名簿影本

問題六:辦理體格複檢(變更體位複檢),應準備那些資料?

具常備役、替代役體位役男,申請體位複檢需備: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區域級以上公、私立醫院診斷書至本所綜合行政課辦理,申請書直接由電腦列印,不須填寫。

問題七:子弟在營服役,家中生活困苦,如何辦理扶助?

義務役在營軍人家境困苦可申請安家費三節生活扶助金,應備證件為:

1、全戶戶籍謄本1份

2、全戶人口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向國稅局萬華分處申請

3、全戶人口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向稅捐處申請)

4、受扶助者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證、診斷書、低收入戶卡、離職證明等)

問題八:國內在學或未在學役男,可否短期出國觀光?出國可以多長的時間?

國內在學或未在學役男,可以短期出國,持役男國民身分證、護照正本及印章辦理,但未滿20歲役男需加帶一位監護人身分證及印章,另已滿20歲並在學役男,可直接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http://www.immigration.gov.tw/)網站申請;核准出境者,每次出境最長期限不得超過4個月。

問題九:請問役男有哪些原因不能申請短期出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制出境:

(一)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

(二)通知徵兵體檢處理者(完成體檢,解除限制)。

(三)歸國僑民及僑生,依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依法應履行兵役義務者。

(四)依兵役法及其他法規管制出境者。

  • 發布日期:2020/08/08
  • 發布單位:中正區公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0/08/08
  • 點閱次數:5902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