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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112年1月1日起適用)

【新制】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112年1月1日起適用)

一、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之未滿2歲兒童,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1.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2.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3.未接受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指未送托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托嬰中心)。

二、補助金額
第1名子女:每月補助5,000元。
第2名子女:每月補助6,000元。
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月補助7,000元。

三、應備申請文件 [採郵寄或親送到幼兒戶籍地區公所申請]
1.申請表 (可於本頁面下方下載)
2.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無台灣國籍之外籍配偶需檢附居留證或護照)
3.兒童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具詳細記事)。
4.郵局存簿封面影本(父母雙方/監護人/兒童)。
5.第2名、第3名(含)以上子女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具詳細記事,未提供者以資訊系統查調之戶政資料為準)。

四、注意事項
1.本津貼追溯自受理申請「當年度」符合資格之月份發給。如兒童「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者,得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2.第2、3名以上子女,係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名、第3名(含)以上子女。
3.托育補助及育兒津貼,擇一領取,倘申請托育補助(送托到公設民營托嬰中心、公共托育家園、準公共托嬰中心及準公共保母),請列印下方「停止核發補助申請書」於填寫後將正本繳交本所辦理。

【中正區公所 社政課】
電話:(02)2463-3341 分機405
傳真:2462-8923
地址:202基隆市中正路236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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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3/02/01
  • 發布單位:中正區公所社政課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4/01
  • 點閱次數: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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