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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基隆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
一、申請程序
- 向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 每3個月為一申請單位,按季於次月10日前提出申請。
- 第4季請於114年1月2日前申請,如遇假日延後一天,逾期申請者不予補助。
- 申請文件一經受理概不退還。
二、申請時間 (逾期申請者不予補助)
療育時間 |
申請期限 |
1~3月 |
4月10日前 |
4~6月 |
7月10日前 |
7~9月 |
10月10日前 |
10~12月 |
隔年1月2日前 |
三、應備文件
- 申請表、領據、印章(申請人及兒童)。
- 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證明文件(申請人及兒童)。
- 醫療院所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一年內有效)、綜合報告書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 早期療育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早期療育特約醫療單位開立之繳費收據正本。
- 具低收入戶資格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 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持有暫緩入學通知書者,應檢附暫緩入學通知書影本。
- 申請人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四、補助項目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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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 育 費 |
交 通 費 |
列冊低收 |
以實際自費金額補助 |
每次新台幣200元 |
每月最高補助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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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低收入戶 |
以實際自費金額補助 |
每次新台幣200元 |
每月最高補助4,000元 |
五、有下列情形不予/停止補助
- 死亡
- 戶籍遷出本市
- 已無發展遲緩情形或身心障礙證明註銷
- 已就讀國小
- 領取本市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之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訓練費補助者,或依「發展遲緩兒童社區療育服務實施計畫」接受療育者。
以上資料備齊後,請至本所五樓社政課提出申請。
中正區公所 社政課
電話:(02)2463-3341 分機405
傳真:2462-8923
地址:202基隆市中正路236號5樓
上午 8:00~12:00 / 下午 13:30~17:30
檔案下載
- ●113早療-申請表+領據PDF檔案,121.43KB,下載43次,MD5:E11787C66EF328506147F3BC7A95EAB8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早期療育服務單位彙整表(1130131版)PDF檔案,736.91KB,下載26次,MD5:786138DD2D02AA12AEDD4F788F3A397D
- 基隆市政府113年度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PDF檔案,131.39KB,下載15次,MD5:D2C02623E912F3121576439CAB317CA9
- 發布日期:2023/08/29
- 發布單位:中正區公所社政課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4/01
- 點閱次數: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