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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法
人口販運防制法全文修正後共47條條文,未修正計13條;新增計5條;修正計29條。(原本為45條條文,刪除2條現行條文)
修正日期:民國112年06月14日。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依本法修正條文第47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以下兩個檔案:1.本法修正全文中各條有無修正註記之參考。2.本法修正全文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三讀通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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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全文中各條有無修正註記之參考ODT檔案,28.01KB,下載690次,MD5:535DAB49D2FD555E233151657456D653
- 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全文含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三讀通過版PDF檔案,883.82KB,下載16次,MD5:0DCB1F2F1D3AF0EFA03ADCF19B10A821
- 發布日期:2023/10/13
- 發布單位:中正區公所民政課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10/13
- 點閱次數:383